各市科技局、各有关单位:
根据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》(国科发政〔2017〕115号)和《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指引(试行)》(国科火字〔2017〕144号)有关规定,经企业自主评价、各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、省科技厅复核公示等程序,现将山东省2021年第一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布(详见附件)。
本批入库企业共涉及新一代信息技术、高端装备制造、新能源、新材料、生物医药、节能环保等多个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,充分体现了我省科技型中小企业蓬勃发展的良好态势。各入库企业要以此为契机,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力度,强化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培育,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。
请各市科技局切实加强对入库企业的跟踪服务和精准指导,积极落实研发费用加计扣除、科技创新券等惠企政策,帮助企业对接科技金融、产学研合作等创新资源,为科技型中小企业快速成长营造良好环境,为推动全省新旧动能转换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。
入库企业有效期根据国家统一安排执行,每年需通过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系统进行信息更新,重新评价入库。对有弄虚作假行为的,将依据有关规定取消入库资格。
联系人:山东省科技厅高新技术处 XXX
联系电话:0531-XXXXXXX
附件:山东省2021年第一批入库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
山东省科学技术厅
2021年X月X日